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社科研究学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3/6/3 13:33:32

附件下载

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社科研究学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学会(研究会)、市社科联:

为了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切实提升学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一步扶持基础性学科学会发展,推动学会建设不断上新的水平,使之在社科强省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从2013年起正式设立江苏社科研究学会专项课题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

江苏社科研究学会专项课题针对我省社科类学会学术资源丰富但缺乏研究平台和活动经费的特点设立,与江苏社科研究课题(青年精品、文化精品)为同一系列。

     二、申报要求

1.课题应立足于学科发展前沿和理论创新需求,以推进学科建设和江苏“两个率先”实践为基本内容。基础性学科学会的年度学术会议主题如符合要求可作为课题申报。

    2.课题申报对象为省市县三级社科类学会、研究会(每个学会限报两项),个人申报恕不受理。

3.课题分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两类。立项资助课题50项,每项资助3000元,原则上以省级基础性学科学会为主;立项不资助课题50项,原则上以省级应用性学科学会和市县学会为主。

4.课题成果形式:以年会主题为选题的课题,成果为10000字左右的学术综述;其他课题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字数10000以内。

三、立项及结项

1.课题立项分初审、专家评审和省社科联党组审批三个步骤。初审主要由学会部对课题基本内容及申报表填写规范等进行核查,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会主要从课题设计、学术价值、实践意义等方面对申报内容进行全面审读,提出立项项目建议名单,由学会部根据学会实际情况列出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建议名单,提交党组审批立项。课题立项后签定课题项目协议;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不得更换,课题研究方向亦不得随意调整。

2.课题成果凡以江苏社科研究学会专项课题名义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不包括论文集)发表,结项时可免予鉴定;未发表成果由社科联领导和学会部进行评审鉴定,鉴定通过者方予结项。

3.结项时需提交:(1)结项申请表;(2)发表成果原件或未发表成果打印稿(A4幅面);(3)课题成果电子稿。

4.课题经费发放:以年会主题为选题的课题在提交年会学术综述后发放,其他课题于结项后支付。

.申报时间:5月25日至7月31日。

请市县学会、研究会到所在市社科联申报,省级学会、研究会到省社科联学会部申报。申报通知和《申请表》从“江苏社科网”上查询并下载,网址为:www.js-skl.gov.cn。

省社科联学会部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新北楼307、309室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sltx83314821@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

夏东荣(哲社类)  83314821  13912998169

何国军(文史类)  83314821  13951605587

鱼雪萍(经管类)  83326739  13952044706

附:江苏社科研究学会专项课题申报表   >>>点击进入下载页面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年5月22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