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首届“社科应用研究
精品工程”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市(县)、区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高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优秀社科科研成果,推动社科强市建设,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大繁荣大发展,苏州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开展苏州市首届“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完成的,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2. 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研究苏州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用类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凡参评的研究成果,均须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作者),一般不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
2.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须为首次出版或发表的中文成果;
3. 未公开发表的内部成果,须出具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证明成果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由作者单位推荐,方可申报;
4. 在本次评奖中,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
5. 以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体现和反映所属学会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三、申报材料
1. 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在“苏州社科网”下载,网址为:www.szsk.cn)一式二份;
(2)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经接受申报的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
(3)提交10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电子版(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苏州市首届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评奖”,发至邮箱szsklkyc@163.com);
(4)有关该成果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
2. 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1.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
2. 此次评奖采取归口受理、集中上报的方式。各市(县)、区社科联或宣传部(办)负责接受辖区内作者的申报;各在苏高校(包括党校)科研处负责接受本单位作者的申报;市各部委办局(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部、省驻苏单位)办公室或宣传处负责接受本系统作者的申报。市属各社科类学会,可以接受本学会市区个人会员的成果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规定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
1. 奖项设置:本次评奖设优秀成果奖90项,其中:一等奖10项,奖金5000元/项;二等奖30项,奖金3000元/项;三等奖50项,奖金2000元/项。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30%左右。
2. 成果表彰:获奖成果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评奖工作设立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科研处,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评奖工作实行回避制。成果申报项目者,不得参加项目评审工作。
地 址:苏州三香路998号5号楼14层市社科联科研处
邮 编:215004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610420
联 系 人:吕江洋、贾 薇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