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4/5/21 1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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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南京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和继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根据《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2014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办发[2014]1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2014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 5月26日至6月1日

二、活动主题

图书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民族精神家园

三、宣传重点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图书馆在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建设民族精神家园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体现图书馆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价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力求使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一定影响。要主动联合宣传、教育、科技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社会合力,扩大活动覆盖面。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各级各类图书馆要以服务宣传周为契机,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服务活动。

  3.发动读者,加强互动。要注重与读者的互动,召开读者座谈会,请读者讲述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体会、感想,听取读者的建议,共同研究如何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4.创新方式,务求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网络等传播媒介,加强宣传报道。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站上进行专题宣传,积极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开展相关活动。各级图书馆要围绕主题广泛开展知识讲座、展览展示、阅读推广等社会教育活动,让人们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中学习传统文化知识,享受更富内涵的精神生活,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

  各地在开展服务宣传周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请各市将辖区内组织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于6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报送省厅公共文化处(电子信箱:jswhtsw@163.com),联系人:宋伟敏,电话:025-87798895,传真:025-87798897。

特此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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