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研讨班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5/3/19 15:52:33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图书馆: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对于公共图书馆公益目标的实现具有强化作用,对于公共图书馆公益服务的开展具有保障功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效能,中国图书馆学会将举办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研讨班。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承办单位:武汉图书馆、武汉市图书馆学会

二、研讨内容

(一)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与法人治理

(二)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

(三)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的实践和经验——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和温州市图书馆为例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5月6-9日

报到时间:2015年5月6日

研讨时间:2015年5月7-8日

离会时间:2015年5月9日

(二)地点:武汉图书馆汤湖分馆

四、主讲人

李国新  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杨永恒  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刘洪辉  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图书馆学会理事长、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胡海荣  温州市图书馆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温州市图书馆馆长、副研究馆员、2014年中国图书馆榜样人物

五、参会对象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馆长、办公室主任、辅导部主任及业务骨干

六、证书

研讨班结束后,中国图书馆学会将颁发《证书》。证书所记载的研讨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会议培训费

根据财政部、中组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会议费或培训费:每人850元(研讨班为期3天,含报到和离会时间)。

2.住宿费和交通费由各单位承担和报销,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

3.付费方式

①银行交费:请在4月30日前将费用汇至中国图书馆学会帐号上,报到现场领取发票。

户  名:中国图书馆学会

帐  号:01090303200120105049050

开户行: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

②现场交费:研讨班结束后,将发票邮寄给代表。

八、报名手续

请填写报名回执,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以前将回执寄至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电话、传真、E-mail报名有效。

九、联系方式

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胡京波、吴悦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邮编:100081)

电  话: 010-88545654、88545652

手  机:13651277770、13051260139

传  真:010-68417815

E-mail: hujp@nlc.gov.cn、wuyue@nlc.gov.cn

 

武汉图书馆

联系人:邓攀、时钰

电  话:027-85718012

手  机:13995676827、15377024598

E-mail:whtsgjy54@163.com

 

附件:1.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研讨班报名回执

2.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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