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经研究,特组织《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苏州图书馆
(一)培训时间:2018年3月15日9:15-16:00
报到时间:3月15日上午9:15(请提前10分钟入场)
授课时间:3月15日9:15-16:00
(二)培训地点:苏州图书馆南广场2楼学术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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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共图书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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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共图书馆学法用法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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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定位、依法办馆,科学运行、均衡发展——学习《公共图书馆法》的若干体会。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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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图书馆领导班子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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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公共图书馆领导班子全体(由各市、
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通知);
骨干(由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具体名额见附件);
责通知)。
李国新: 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教授
巫志南:复旦大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
许建业:南京图书馆副馆长、共享工程江苏省分中心主任、南京图书馆学术委员会主任
市局联系人:顾文浩
电话:65222886
市学会联系人:徐荣
电话:65228805;传真:65227889
电子邮箱:296242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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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及苏州图书馆接到本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报名与参加培训工作,报名回执由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汇总后于3月9日下班前报市图书馆学会徐荣老师。
培训结束后,向完成培训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1.市、县(区)级公共图书馆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
2.报名回执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