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有关单位:
2014年,受原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开展了“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指标研究及推广项目”。2015年,制定发布了《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标准指标体系》。2016年开始,隔年依次举办“书香城市(区县级)”和“书香社区”发现活动。截止目前,共29个城市进入“书香城市(区县级)”发现活动名单,40个社区进入“书香社区”发现活动名单,对全国各地开展全民阅读工作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国图书馆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风采展示活动,在现有发现活动名单中研议产生一批更具宣传推广价值的“书香城市(区县级)”和“书香社区”,集中展示风采,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
宁波市图书馆
二、研议范围
2016-2018年,已进入“书香城市(区县级)”和“书香社区”发现活动名单的29个城市和40个社区。
三、研议依据及原则
依据《书香城市(区县级)发现活动评价指标》和《书香社区发现活动评价指标》,在书香城市(区县级)和书香社区建设中有特色、有创新,经验可推广、可复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程序
(一)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原申报材料,并根据近年来书香城市或书香社区新的建设和发展情况,提交有关文字和图片材料。具体请参照《关于提交2019“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风采展示活动材料的说明》(附件1)。
(二)组织研议
由省级学会和专家组研议,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和材料,发掘更具宣传推广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书香城市(区县级)”和“书香社区”。
(三)风采展示
通过专题展览、视频展示等方式,充分展示“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风采,同时将有关材料推荐给媒体宣传报道。
五、联系事宜
请各有关单位将研议材料统一打包后,命名为:**县(市、区)或**社区+研议材料,于6月1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抄送省级图书馆学会),并电话确认。邮件中请注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和QQ号。
联系人:宁波市图书馆 彭佳、冯若楠
电 话:0574-88270760
手 机:18892656920、13685829505
邮 箱:nblibwysjt@163.com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全力配合开展2019“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风采展示活动。请各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本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做好研议材料提交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1.关于提交2019“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风采展示活动材料的说明
2.书香城市(区县级)发现活动评价指标
3.书香社区发现活动评价指标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关于提交2019“书香城市(区县级)”
“书香社区”风采展示活动材料的说明
一、文字材料
每个单位应分别提供两种文字材料。材料格式请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关于标题和正文的要求。
(一)一份较为详细地介绍书香城市或书香社区的基本概况、特色创新项目、建设经验、服务成效等,应选择有特色的服务或品牌活动进行详细介绍。材料应有主标题(可配副标题),叙事清楚,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书香城市的材料不超过5000字,书香社区的材料不超过1500字。
(二)对上述详细材料进行高度概括和凝练,提供一份简版材料,不超过200字。
二、照片材料
每个单位应提供能够反映书香城市或书香社区风貌的精选照片(要求原图),JPG格式,总数不超过10张。请在照片名称中加入图注内容,包含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名称等。
请各有关单位将文字和图片材料统一打包后,命名为:**县(市、区)或**社区+研议材料,于6月18日前发送至nblibwysjt@163.com(同时抄送省级图书馆学会),并电话确认。邮件中请注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和QQ号。
20190530 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书香城市(区县级)”“书香社区”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