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联盟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江苏省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联盟(简称“江苏省文创联盟”)。
第二条联盟性质:江苏省文创联盟由南京图书馆组织发起,是非营利性、非官方组织,不隶属任何部门,不是社会团体。
第三条联盟宗旨:本着诚信、自律、协作、创新的原则,建立各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营销、人才培养等资源共享、共建机制,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联盟成员
第四条 联盟成员以自愿参与、自由申报的方式加入联盟,成员必须自觉遵守《联盟章程》。
第五条联盟成员构成:省内公共图书馆及高校图书馆。
第六条 联盟工作小组设在南京图书馆,具体业务工作由南京图书馆社会工作部负责。在联盟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一)主持联盟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调联盟各成员之间有关文创研发、营销等具体工作事宜;
(三)负责组织召开联盟工作会议;
(四)对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报联盟审议;
(五)建立文创联盟工作群,并负责其日常维护;
(六)协助处理其他事务。
第七条 联盟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加联盟的活动;
2.获得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3.参加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二)义务:
1.遵守联盟的章程并接受其他成员监督;
2.在联盟框架内,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场地优势,开展文创产品研发、经营等工作;
3.承担联盟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联盟举办的人才培养、业务交流等活动;
4.积极配合联盟的决议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成员加入联盟流程:
(一)申请单位向联盟工作小组提出加入联盟的书面申请;
(二)联盟工作小组在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定批准后,申请单位即正式加入联盟,同时享受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成员有退出联盟的自由。退出联盟的成员不得再以联盟成员的身份开展活动。
(一)凡依法破产、关闭、解散、注销的联盟成员自动退出联盟;
(二)成员因自身原因退出联盟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向联盟工作小组备案后,即正式退出联盟。
第三章联盟工作
第十条 在国家宪法、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搭建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互动交流平台和产品管理对接平台,指导联盟成员共建共享文创资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文创市场的调研和预测,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积极探索新型、适合图书馆的文创产品研发模式;
(三)开展省内外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创研发调研及业务交流活动;
(四)组织、协助成员参加有关省内外及行业性文化交流培训项目,通过培训、专题研讨、业务交流等形式,加强文创工作专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加强联盟成员的对外宣传推广和交流,积极推动各图书馆文创产品“走出去”,致力于打造图书馆共有文创品牌;
(六)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市场转化力,互利共赢;
(七)联盟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对于背离《联盟章程》宗旨,违反本章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的成员,本联盟将做除名处理,通报联盟所有成员,停止其一切联盟内部活动。
第十三条本联盟有以下情形之一,自动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关条款,经联盟工作会议通过,可对本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联盟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