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社局2019年职称工作安排,我局将于十一月召开艺术、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评审会议,苏州市博物馆协会承办文博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苏州市图书馆学会承办图书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评审条件
(一)2019年全市艺术、图书、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艺术专业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条件》、《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14]17号)及《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如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可参照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如未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的人员,参照《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二、资格评审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年龄、单位性质的限制。
(二)公务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有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的,可作为专业技术能力加分项。
四、论文要求
中级职称论文要求严格按照苏职称〔2014〕17号文件执行。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供专业业务论文,可作为专业技术能力加分项。
五、继续教育要求
严格执行《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六、评审材料的申报及要求
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一)由单位组织、人事或职称部门上报的材料。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打印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地区(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汇总表”。
(二)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填写一式3份,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15份(不装订)。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审核)。
3.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请粘贴于A4纸上并备注姓名、拟申报职称,此页单独摆放,不装订)。
4.《装订材料(一)》包括:
1)《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2)身份证和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党校学历、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单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4)取得现资格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6)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7)《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
8)取得现资格通知。
9)单位专业岗位聘书。
10)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11)《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5.《装订材料(二)》包括:
1)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2)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3)获奖奖状及证书等(复印件)。
4)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提供复印件,专著(译著)提供原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各辖市区所属单位,由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后送评;市直属单位的,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评;无主管部门的,可由单位直接送评。
(二)报送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整齐后,放入文件盒或档案盒(如材料较多可用封口的文件袋)送审,并在材料袋外面写清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称系列、联系方式。
(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要在《申报表》的单位核实情况栏中反映。对违反《资格条件》的申报者,申报单位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八、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11日至20日为评审材料集中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一)艺术、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至苏州市文广旅局人事处(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4号楼426室,联系电话:0512-69823081)。
(二)文博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至苏州市博物馆协会(地址:苏州市潘儒巷76号,联系电话:0512-67546086)。
(三)图书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至苏州市图书馆学会(地址:苏州第二图书馆(苏州市广济北路2383号)六楼辅导部,联系电话:0512-65220927)。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
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5.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一)
6.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二)
7.江苏省艺术专业三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8.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9.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10.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馆员资格条件
2019年10月28日
江苏省 专业技术资格.doc
江苏省 专业技术资格1.doc
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馆员 资格条件.doc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 资格条件.doc
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馆员 资格条件.doc
江苏省艺术专业三级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doc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xls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 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 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申 报 表.doc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