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立项协议书(申报者提供一式三份)

更新日期:2021/10/8 15:58:20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

 

课题项目编号:     成果形式:      完成时间:

课题项目名称:

甲方:苏州市图书馆学会

乙方:课题负责人           

  经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审,本课题项目列为    2021年度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为保证本课题项目按时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协议书如下:

一、乙方承诺:

1.以《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申报表》为有效约束,按课题项目要求,精心设计,严格论证,积极组织落实,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任务。

2.不擅自变更课题项目设计中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

3.在课题研究中,若有重大调整如遇负责人变更、或需延长完成期限、终止课题项目协议或撤项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报委员会审批。

4.课题项目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报送完整的研究成果,提交课题项目结项申请和3份《结项审批书》。

5.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需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成果”字样,并按照《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奖励办法》实施管理。

6.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若违反协议,接受委员会批评、撤项、追回经费等处理。

二、甲方承诺:

1. 委托课题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课题项目进展情况。

2. 及时组织对课题项目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合格后,发给课题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项目完成期内未通过鉴定的课题项目,最多允许课题延期半年进行整改,申请第二次鉴定。第二次鉴定未通过的课题项目,则按撤题处理。

3. 获得结项证书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按《苏州市图书馆学会课题项目奖励办法》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乙方:课题项目负责人(签字)  甲方: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盖章)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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