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员

更新日期:2021/1/26 0:00:00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九条 凡拥护并同意遵守本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批准后成为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个人会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图书馆工作1年以上者;

2.具有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3.在图书馆工作5年以上者;

4.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文化、教育、科技等相关行业的领导者;

(二)团体会员

凡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和发展的各级、各类图书馆或信息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个人会员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活动;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一)   团体会员

1. 参加本会活动;

2. 可要求本会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3.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个人会员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按规定缴纳会费。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二)团体会员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组织参与并协助本会开展活动;

5.按规定缴纳会费。;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若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若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若被剥夺政治权利,其会籍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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