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会 申 请 须 知

个人会员:
凡热爱图书馆事业,拥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按报批程序申请入会,经本学会审核批准,即为本学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取得助理馆员以上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者;  
大专院校毕业或相当大专水平在图书馆工作一年以上;中专毕业在图书馆工作三年以上;虽非大、中专毕业而在图书馆工作十年以上,并有一定研究能力者;
热心支持图书馆事业、支持本学会工作,从事相关行业的领导干部;
从事其他专业工作,但热心图书馆学研究者;
对图书馆学和图书馆事业有重要贡献者;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填写下面表格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入会,将填好表格寄苏州图书馆辅导部,经学会批准,在接到入会通知一个月内到我学会办理入会手续。


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年11月15日通过)
序言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
  准则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以及全社会的支持与监督。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指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正文


1、 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2、 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 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 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 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 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
7、 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8、 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 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10、 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