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

更新日期:2018/3/19 14:23:24

 

         315日,苏州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在苏州图书馆举办。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出席开班仪式。各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作为江苏省首个举办培训班的地级市,我市将此次培训班作为贯彻落实《文化繁荣兴盛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李杰在开班动员讲话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苏州公共图书馆事业取得的成绩,并对学习培训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法的学习培训和社会宣传;二是要进一步全面实施图书馆法各项规定,依法做好公共图书馆各项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迈上新台阶。

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社科院巫志南研究员和南京图书馆副馆长许建业分别作了题为“公共图书馆法解读”、“公共图书馆法主要特点及法条解读”、“准确定位,依法办馆,科学运行,均衡发展一一研读学习《公共图书馆法》的一点认识”的专题讲座,从不同视角为在场学员们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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