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章程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007年12月20日)
  

第一条本学会名称为苏州市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英文译名:Suzhou Society for Library Science(缩写:SSLS)。

第二条本学会是由苏州市图书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公益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学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并组织图书馆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为繁荣和发展苏州市图书馆事业,促进苏州市和谐社会的形成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学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及务实的作风,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和协作的精神,开展图书馆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促进馆际之间的交流、合作以及图书馆专业人才的成长,为苏州市科技、文化、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学会的业务主管机关是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是苏州市民政局。

第六条本学会是江苏省图书馆学会、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其业务指导。

第七条本学会挂靠单位为苏州图书馆,其办事机构的行政、业务工作属于苏州图书馆管理。

第八条本学会住所:苏州市人民路858号邮编215002

网址:xuehui.szlib.com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九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学术研究,开展学术交流;

(二)编辑出版图书馆学术刊物,促进学术交流与事业发展;

(三)参与评估本地区图书馆建设与发展工作,推介图书馆工作先进经验;

(四)开展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培养、发现和推荐图书馆管理与学术研究人才;

(五)组织本地区或跨地区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馆际和地区之

间的协调与协作;

(六)协调本地区文献资源建设,提高文献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程度与效率;

(七)开展图书馆用户培训,促进本地区文献资源的利用效率;

(八)利用本地区文献资源和人才、设备优势,组织信息资源开发研究,为苏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九)向社会宣传图书馆工作,开展图书馆利用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市民图书馆意识,提高图书馆的利用效率和社会地位;

(十)组织学术成果评选活动,促进图书馆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十一)发展学会会员,并向上级学会推荐会员。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凡承认本学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经学会批准后成为会员。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个人会员:

1.具有助理馆员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图书馆工作一年以上者;

3.具有中专学历并在图书馆工作三年以上者;

4.在图书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者;

5.在图书馆工作或学术研究上做出显著成绩者;

6.积极支持图书馆学会工作,从事文化、教育、科技等相关行业的领导者;

7.因工作调动来苏州仍从事图书馆工作并已经是市级及其以上图书馆学会会员者。

(二)团体会员:

1.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各事业单位的图书馆加入学会即为学会团体会员;

2.非事业单位团体会员:从事与图书馆事业相关工作,支持学会工作并愿意参加学会活动的群众团体或机构可申请团体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程序

  • 提交入会申请书;
  • 单位(个人)推荐;
  • 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并通过;
  • 由学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个人会员

1.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参加学会活动和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 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团体会员

1.参与学会相关活动;

2.可要求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3.可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员工培训;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个人会员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2.自觉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学会活动,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4.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团体会员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2.自觉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与并协助学会开展活动;

4.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

5.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交还会员证;会员若一年不缴纳会

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会员若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若被剥夺政治权利,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本学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理事会决定并报主管机关审查和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 制订和修改学会章程;
  • 选举和罢免理事;
  • 审议学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决定终止事项;
  •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 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理事会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职责: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 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 制订学会活动计划;
  • 制订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 决定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
  • 审批新会员和决定会员除名;
  • 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与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

第二十条学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经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

第二十二条学会办事机构是学会秘书处,设专职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

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 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 任职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
  • 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
  •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

第二十四条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任期最长为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者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对有贡献的专家、学者卸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授予学术顾问荣誉称号。

第二十六条学会理事长为学会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职权:

  •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 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学会秘书长职权:

  • 主持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会年度工作计划;
  • 协调学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管理学会公章、财务;
  • 处理其它学会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学会经费来源:

  • 会费;
  • 政府资助;
  • 捐赠;
  • 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利息;
  • 挂靠单位补助。

第二十九条学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用于会员分配。

第三十条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学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须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学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会代表大会通过实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会理事会。

“组织建设”栏内,全部更换: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理事组成名单

理事(三十九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红(女)(苏州市第十中学图书馆)

马英武(女)(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马菊芬(女)(吴中区图书馆)

王忠良(常熟市图书馆)

王金春(昆山市图书馆)

王雪春(女)(太仓市图书馆)

韦竞(女)(苏州市园区一中图书馆)

包歧峰(常熟市图书馆)

刘双魁(女)(苏州科技学院图书馆)

孙强(苏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朱炎(苏州市职业大学图书馆)

朱玲(女)(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图书馆)

许晓霞(女)(苏州图书馆)

杜晓忠(苏州图书馆)

李敏(女)(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李红梅(女)(吴江市图书馆)

吴建明(苏州大学图书馆)

何清(苏州科技学院图书馆)

何辉明(女)(苏州市第一中学图书馆)

邱冠华(苏州图书馆)

汪兴堂(张家港沙工图书馆)

沈传尧(苏州科技学院图书馆)

张文阁(女)(苏州苏福马机械有限公司)

张永泉(张家港市图书馆)

林蓉(女)(独墅湖图书馆)

金华(苏州大学图书馆)

周云生(苏州市委党校)

周卫彬(太仓市图书馆)

周建屏(苏州大学图书馆)

赵明(女)(苏州大学图书馆)

俞建英(女)(苏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高伟江(苏州大学图书馆)

郭腊梅(女)(苏州图书馆)

黄荣才(昆山市图书馆)

曹正元(苏州图书馆)

曹晓帆(女)(苏州市职业大学图书馆)

蔡玮(女)(江苏省实验中学图书馆)

缪建新(张家港市图书馆)

潘丽敏(女)(吴江市图书馆)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常务理事组成名单

常务理事:( 十七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红(女)、王金春、王雪春(女)、包歧峰、

孙强、朱玲(女)、 许晓霞(女)、杜晓忠、

何清、邱冠华、沈传尧、张永泉、

周建屏、俞建英(女)、 高伟江、曹晓帆(女)、

潘丽敏(女)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名单

理事长:邱冠华

副理事长:高伟江、何清、周建屏、沈传尧、许晓霞(女)、包歧峰

秘书长:杜晓忠

副秘书长:金华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学术委员会名单

主任:沈传尧

副主任:王雪春、林蓉、赵明、曹晓帆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编辑委员会名单

主任:周建屏

副主任:马英武、朱炎、金华、缪建新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教育委员会名单

主任:俞建英

副主任:于红、刘双魁、蔡玮、潘丽敏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聘任学术顾问名单

许培基叶瑞宝陆汉荣石爱珍